青客公寓8万余元欠款被强制执行,法院: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来源:互联网   阅读:239876       时间:2021-08-14 13:20:59

8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唯品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执行裁定书,已经公开。

裁定书显示,关于在执行上海唯品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上海青客应支付86273.08元,并承担执行费1194元。但是,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上海唯品会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受理。

在案件执行中,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指出,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传唤其到本院接受调查询问,并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未向本院申报财产。

与此同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号,余额不足。被执行人上海青客名下的房产均被其他法院查封。暂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

此外,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表示,已短信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此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申请执行人逾期未能向该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则依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上海青客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1)沪0114执210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同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据天眼查APP显示,4月份以来,上海青客新增20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该公司被执行总金额为1770.4855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光杰,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为上海青客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旗下公司。而上海青客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青客公寓),即为国内第一家赴美上市的长租公寓服务商,其于2019年11月5日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挂牌交易。

作为“二房东”,2020年以来青客公寓一度陷入舆论压力。去年年初,青客公寓以亏损为由对部分旗下管理的未满租房源“强制降租金”,对于不接受降租的房主采取解约操作,由此遭到房主维权。随之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让长租公寓企业雪上加霜。“青客公寓倒闭”的消息也时不时传出,不过彼时青客公寓回应称“遇到资金困难,但公司仍在正常运营”。

2021年开年,青客公寓管理层出现了一次大变动,包括该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金光杰在内5名元老级管理层同时辞职。按照青客公寓的说法,金光杰等管理团队成员的辞任系个人原因,与公司无异议。

金光杰辞任后,青客公寓董事、首席运营兼官副总裁屈成才一人身兼数职,其同时被任命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薪酬委员会主席兼成员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兼成员。

按照青客公寓公报的数据,2020财年,青客公寓净亏损达15.34亿元,同比扩大了208%。在此之前,2018财年、2019财年,青客公寓的净亏损分别为4.99亿元及4.98亿元。

截至美东时间8月3日收盘,青客公寓每股报1.14美元,涨幅0.88%,较发行价跌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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